为扎实落实霍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后勤部门根据院党组会议指示精神,于7月3日对机关干警食堂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重点围绕用电线路和天然气管道胶管是否存在风险隐患展开,并对食品贮存、卫生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落实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01积极自查,强化管理。邀请燃气公司对食堂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更换机关食堂原有燃气灶,使用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即时整改。
02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醒食堂工作人员夏季来临,气温逐渐升高,正是火灾易发高发时段,在制餐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
03完善制度,规范高效。进一步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燃气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做到食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筑牢安全防线,全方位提升检务保障工作。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下一步,机关干警食堂将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并对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开展安全自查和安全培训,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用气意识,定期复查,跟踪整治,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干警营造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