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刑事案件
从审查起诉到最终判决仅用了四天时间
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
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近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刑拘直诉案件,犯罪嫌疑人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属于轻微刑事案件。
为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政策,检察官从三个方面完成办案工作,一是依法告知权利义务、讯问犯罪嫌疑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二是快速审查,依法作出移送起诉决定并在律师协助下由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定罪量刑准确合理;三是及时同司法局、人民法院沟通,完成社区矫正风险评估、量刑等工作,保障案件高效流转。
通过“三个保障”,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正是这样,才让一起刑事案件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实现了从审查起诉到审理判决。
公检法司信息共享,协同运转,高效衔接,让轻微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
下一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统一司法执法尺度,实现案件办理精准化,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做到“简案快办,提速增质”。以高质效的案件办理,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