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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助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3-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踔厉奋发,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内涵、新趋势、新特点,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统筹开展打击犯罪、犯罪预防、司法保护、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工作,全方位、体系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一、守“未”初心,特殊制度彰显特别关爱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办案这个关键,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妥善做好捕、诉、监、防、教工作,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同时充分运用特殊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一是提前介入+一站式询问+心理疏导,驱散未成年被害人内心阴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后,未检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与侦查机关在“一站式”办案区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询问,并制作同步录音录像,保证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全程在场。询问过程中,如发现被害人出现内心恐慌焦虑等问题,及时与心理疏导师进行联系,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及时对被害人的消极情绪进行干预矫治,帮助被害人顺利回归学校和家庭。

二是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摆脱生活困境。针对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受到损害,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情况,联合控申部门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并定期回访,关注被害人生活、学习情况,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走出思想阴霾,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2022年9月27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霍州市妇女联合会,挂牌成立“霍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父母“依法带娃”,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及时联系家庭教育指导师,对未成年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同时,针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和监护状况,向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针对性提出监护措施,督促“问题父母”全面履行监护职责。2022年至今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3份,有效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切实推动解决涉罪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给“甩手”家长带上“紧箍咒”。

四是有效落实观护帮教,护航迷途少年回归社会。2022年6月8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霍州市职业中专学校、霍州市蝴蝶谷旅游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并签署了《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根据办案情况对决定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六个月至一年的教育矫治。通过及时掌握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工作学习和矫治情况,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精准化帮教。

二、“未”爱护航,持续深化综合履职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对于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深化未检综合履职。

一是注重发掘民事案件线索,主动推进涉未民事检察工作。为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新任务、新要求,综合考量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特殊性,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特殊主体利益,围绕未成年当事人监护侵害和缺失情况,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全面有效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收到被害人母亲变更抚养权的申请。检察官在调查被害人现有生活环境、询问被害人意愿、了解其母亲的经济和生活的基础上,梳理相关法律规定,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变更抚养权申请支持起诉。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害人父母进行调解,被害人抚养权变更为其母亲。该案例入选《山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办理个案只是治标,促进解决背后的问题才是治本之策。霍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拓办案思维,延伸社会治理检察职能,将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横向和纵向一体化办案优势,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并非就案办案,而是以案为鉴,通过个案总结类案,深挖侵害未成年人群体公共利益的线索,以“我管”促“都管”,着力解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损害问题。2022年至今,从校园管理到娱乐场所监管、从网络空间治理到公共场所安保,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深挖涉未成年案件背后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针对行业出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尽快尽早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从源头上消除隐患,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2023年7月,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过程中,发现网吧、酒吧等公共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发现该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通过个案总结类案,发现2023年办理的梁某某盗窃案、王某某介绍、引诱卖淫案等案件中均存在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甚至有酒吧违规招用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检察长汇报,并根据检察长指示,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并对初查情况梳理汇总的基础上,经请示临汾市院,霍州市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向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立案决定书》和诉前《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对相关酒吧、网吧处以警告、罚款行政处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护“未”成长 聚力法治宣传

近年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健全未成年人普法机制,提升保护质效,专注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一是成立未检工作室,创立“亲亠娃”未检品牌。 为提升未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2023年6月,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本地特色成立“平阳.亲亠娃”未检工作室,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质和效果。“亲亠娃”是霍州方言,代表着长辈、亲人对孩子的昵称,以“亲亠娃”作为霍州未检工作室的名称,寓意着霍州未检以法之名,始终遵循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要求,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以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为导向,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检察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

二是初心不改,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不断深化。近年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开展,实现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检察力量持续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形式的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依法治校等工作。坚持因校制宜,精准普法,立足学生年龄类别、学校环境氛围和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治宣传方案,开展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两卡”安全等内容的普法教育。丰富授课形式,将“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通过以案释法、互动游戏、视频讲解和动画展示等形式引导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识别违法犯罪行为,远离犯罪。

三是携手各方凝聚力量,共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3年11月,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霍州市教育科技局、霍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培训班,邀请霍州市委党校讲师郭鹏、临汾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贾成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刘海波授课,霍州市各中小学校校长、家长学校校长、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形成司法、政府、学校、社会的强大合力。霍州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扛起检察责任,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


习近平总书记说,“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理念,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心怀“国之大者”,心系“国之未来”,努力把司法保护做深做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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