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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们这样做
时间:2023-09-25  作者:  新闻来源: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清徐检察  【字号: | |

前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近年来,清徐县检察院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要求,从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个案办理中发现类案监督线索,依法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行业治理,督促酒类生产销售企业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依法能动履职 深挖行政争议 实质性化解纠纷矛盾

20221月,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在太原市清徐县某餐厅饮酒后实施了犯罪行为。因未依法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的标识以及未履行核查责任,清徐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1月对涉案餐厅作出拟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20232月,涉案餐厅经营者邵某以拟制处罚过重为由,向清徐县检察院申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经调查,了解到涉案餐厅经营不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遂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建议餐厅经营者作为“志愿者”现身说法,并建议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依法妥处。清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将罚款数额调整为26000元,行政争议得以化解。

注重诉源治理 推动标本兼治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检察人员在开展此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发现了综合履职线索。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县域内的商超、饭店等售卖酒类的经营场所未依法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的现象较为普遍。20234月,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定期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检查活动,并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售酒经营场所自觉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通过合力开展工作,目前县域内售卖酒类的经营场所均已依法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

扎实融入社会保护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助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为切实做好“抓前端、治未病”,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以调研报告形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涉未成年人饮酒后犯罪的刑事案件情况,并创新提出在酒类外包装标明“劝阻、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标识的对策建议。20235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检察机关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参会的县域内多家酒类生产企业就在酒类外包装上标明“劝阻、禁止未成年人饮酒”标识的提议达成共识,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立足检察职能 主动参与立法工作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根基

为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在《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建议时,结合当地在开展未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助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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